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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2022年11月1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一、重要提示
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7]423号)文件批准,由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
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6月2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募集资金总
额183,824,290.09元, 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55,559.82元。本基金
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验证报告》(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247680_G03号)。经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为中科沃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
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0年6月29日,截至2020年6月2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了《基金合同》中
约定的合同终止条款,自2020年6月30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6月30日刊
登了《关于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
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本基金从2020年6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第一次清算期自2020年6
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8日止,并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9日支付了第一
次清算款,并于2020年10月19日对《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进行了公告。
本基金于2020年7月9日进入第二次清算期间,至2022年10月14
日已完成所有资产变现,本次清算期间为2020年7月9日至2022年10
月14日。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45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6月29日
基金二次清算结束日(2022年10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1,160,968.93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严格管理股票资产的投 资比例,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力争实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以债券资产的投资为主的债券型投资基金, 通过债券资产的投资获取平稳收益,并适度参与股票 资产的投资以增强回报,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 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1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0月14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第二次清算结束日 (2022年10月14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61,404.08
应收利息 11.15
资产总计 361,415.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预提银行汇划费 15.00
负债合计 15.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60,968.93
未分配利润 -799,568.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1,400.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1,415.23
四、清算情况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的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20年7月9日至
2022年10月14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
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
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清算情况
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361,404.08元,应计银行存款
利息11.15元。
3、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预提银行汇划费15.00元,该款项系预
估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支付时以银行实际结
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此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本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损失以“-”填列) -804,670.77
存款利息收入(注1) 31.23
投资收益(注2) -6,284,990.7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3) 5,480,288.78
二、费用 8,041.00
其他费用(注4) 8,041.00
三、清算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812,711.77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20年7月9日至2022年10月14日
止第二次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存出
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投资收益系第二次清算期间债券投资处置变现。
注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第二次清算期间债券投资处置结转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4:其他费用包括银行划款手续费41.00元及清算律师费8,
000.00元。
5、清算期间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0年7月8日(第一次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 12,705,955.37
加:第二次清算期间净收益 -812,711.77
(损失以“-”填列)
减:第一次清算实际划付金额 11,531,843.37
二、2022年10月14日(第二次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 361,400.23
截至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2 年 10 月 14 日,本基金剩余财
产为人民币361,400.23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
余资产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分配。
自第二次清算期起始日(2020年7月9日)至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2年10月14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已计入第二次清算期间
净损益,自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2年10月14日)至第二次清
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均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
付金额存在差异,支付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6月3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次日)至2022年10月14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
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沃土沃祥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之法律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住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18-3610
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