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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报告公告日期: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目录
1、重要提示 .............................................. 1
2、基金概况 .............................................. 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3
4、财务报告 .............................................. 4
5、清算事项说明 .......................................... 6
6、备查文件目录 .......................................... 91
1、 重要提示
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17号《关于准予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准予注册, 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0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 基金
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召集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2023年8月17日表决通过,
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8月18日
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官网发布的《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
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8月18日。本基金自2023年8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
清算期间为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5日止。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2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丰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5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8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8月18日)
基金份额总额 370,404.88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安丰益混合A 汇安丰益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560 004561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8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7,239.75份 343,165.1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
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
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资策略,把握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严格
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
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
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3
3、 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17号《关于准予汇安丰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7年8月10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201,009,569.18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汇安丰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于2023年8月17日
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3
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基金管理人官网发布的《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8月18日,自2023年8月19日起,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4
4、 财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3年8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3年8月18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18,697.79
结算备付金 142.69
存出保证金 2.97
资产总计 418,843.45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4,119.0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38
应付托管费 19.67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07
其他负债 40,329.12
负债合计 44,643.3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370,404.88
未分配利润 3,795.27
净资产合计 374,200.1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18,843.45
注1:报告截止日2023年8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110元,基金份额27,239.75
份,资产净值人民币27,540.37元;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102元,
基金份额343,165.13份,资产净值人民币346,659.78元。
注2: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资产
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5
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
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
5、 清算事项说明
自2023年8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
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
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
基金的清算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418,697.79元,其中包含应计利息人
民币2,410.23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共计提利息人民币71.73元。截至清算期
结束日,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余额为人民币2,481.96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
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上海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8.59元;深圳结算备
付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34.10元。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 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为人
民币142.69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
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上海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2.97元。截至清算期
结束日,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余额为人民币2.97元, 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
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
理人所有。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57.38元,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
间支付。7
(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9.67元,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
付。
(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8.07元,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
支付。
(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0,329.12元,其中预提2023年审计费
为40,329.12元, 实际应支付审计费为40,000.00元,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3年8月19日
至2023年9月5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71.73
2、 其他收入(注2) -
收入小计(损失以“-”填列) 71.73
二、费用
1、 银行汇划费 105
2、审计费 -329.12
费用小计 -224.12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295.85
注1:利息收入系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
利息。
注2:其他收入系投资者在最后运作日申请赎回所产生的基金赎回费收入。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8月18日基金净资产 374,200.15
加:自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5日止清算期间净收
益(损失以“-”填列) 295.85
减: 清算期间确认的最后运作日净赎回金额( 含费用) 355.598
二、清算结束日2023年9月5日基金净资产 374,140.41
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2023年9月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74,140.41元。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
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自清算结束日次日(2023年9月6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截至清算款支付日前一
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中仍未收到的部分由基金管理人
以自有资金垫付, 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
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收到相关款项时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实际结息金额与
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监管机构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
行分配。9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白玉兰大厦36层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56711690。
公司网站: http://www.huianfund.cn
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