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一期运作期赎回开放日、第二期运作期集中申购及运作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A,基金代码:004577;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B,基金代码:004578)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基金2017年第一期运作期赎回开放日、第二期运作期集中申购期和运作期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第一期运作期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27日。本基金2017年第一期运作期赎回开放日、第二期运作期的集中申购期以及运作期的相关安排如下:
2017年第一期运作期赎回开放日 2017年第二期运作期集中申购期 2017年第二期运作期起始日 2017年第二期运作期结束日 2017年第二期运作期赎回开放日 2017年第二期运作期期限
9月27日 9月28日至10月11日 10月12日 12月27日 12月27日 77天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于2017年9月27日对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A类基金份额全部进行强制赎回,持有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于2017年9月27日(仅该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
(2)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内可以多次申购基金份额,但申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3)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申购金额不低于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之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集中申购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受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数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本基金的第二期运作期共计77天,运作期内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第二个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17年12月27日。
(6)截至2017年第二期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即2017年10月11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的申购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则基金管理人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出现上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拒绝投资人在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的申购申请。对于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按人民币1.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强制赎回,赎回款项将在该日后的2个工作内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运作期的安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公告,进行下一运作期前的集中申购或其他交易安排。下一运作期将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正常运作。
2、在本基金第二个运作期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之后,基金管理人应于本运作期内每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指定媒介,披露前1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工作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3、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联系人:暴潇菡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40099(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4、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和免责声明的相关内容,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