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2月27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ST华泽"(证券代码:000693),按照1.36元进行估值。
在"*ST华泽"后续停牌期间发生重大事项时,本公司将会及时修订其估值价格。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