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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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 2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7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8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2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7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0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3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13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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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5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7】630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
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
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如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 5000 万元
的,将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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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2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8 年 2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
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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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合同:指《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安惠收益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和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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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6、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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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
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
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
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5、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每一开放期自封闭期
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
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投资人可
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3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8、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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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50、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票
据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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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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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8 月 2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98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
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
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
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
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
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期国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
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
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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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
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
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
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
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
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
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
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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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
多个投资组合。2007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
格。2008 年 2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
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 QDII 等
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 年 1 月至 1992 年 10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1992 年 11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
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1998 年 3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总经理,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董事长。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任监事长。2016 年 8 月至 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传媒华文公司
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 年 11 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宝钢国际经
营财务部。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 年 3 月至
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
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建投华
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一号)
11
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 年 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
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
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
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
责经济研究;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