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0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盛创新驱动
基金主代码
004745
交易代码
0047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1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8,833,968.25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运用科学严谨、规范化的资产配置方法,重点投资于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确定并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
(二)股票投资策略
1、创新驱动型公司的界定
创新是中国未来转型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创新驱动型企业是一个国家最有活力的企业。具体来讲,本基金所指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流程创新、组织与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创新等。本基金所投资的创新驱动型公司,指创新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驱动力的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公司创新文化、公司创新战略、公司创新管理能力、公司研发能力、公司研发投入、公司创新项目整体推进等情况,分析创新对公司竞争优势的影响,即创新能否为公司带来先发优势、成本的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提升、专有知识的形成或差异化优势的建立等,并结合对公司外部环境的分析,判断创新是否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的驱动力。
市场中以技术为核心的行业和以商贸服务为核心的行业都可能涌现出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通过创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开发新领域,提供新服务,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以技术为核心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传媒、电子、机械设备、能源材料、采掘冶金、汽车、家电、国防军工、医药化工、电子设备等行业,以商贸服务为核心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纺织服装、食品饮料、休闲娱乐、健康保健、交通运输、建筑建材、金融、农林牧渔、公用事业等行业。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创新驱动型公司的界定方法,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创新驱动型公司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不许召开持有人大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是以“创新”为主线来进行行业配置,重点投资创新驱动型企业。具体来看,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创新驱动概念的、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际的投资管理运作中,将运用利率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配置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及单个债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权证的原则是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和投资风险控制,具体权证投资的策略是: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利用Black–Scholes模型、二叉树模型及其它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并在市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年10月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824,578.54
2.本期利润
8,378,073.5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9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1,636,990.9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16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6%
0.68%
2.31%
0.41%
-1.15%
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16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的证券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乔培涛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
2017年10月9日
-
9年
乔培涛先生,1979年12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研究员、行业研究部经理。2011年8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乔林建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8月16日
2017年11月3日
14年
乔林建先生,1976年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新华资产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资深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年6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监。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四季度市场延续了结构化行情的特征,四季度前半段市场继续上行,后半段出现了一定的调整,除了前期表现突出的龙头白马股外,部分高端制造业在四季度表现出色。本基金在四季度初开始建仓,目前基本完成建仓工作,持仓结构以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动力,在各行业中的相对具备竞争优势的创新白马为主。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展望未来,本基金将更多挖掘在各行各业中具备创新思维,更具备竞争优势更能脱颖而出的投资标的,力争为持有人创造更好业绩。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1%。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61,609,219.74
76.13
其中:股票
161,609,219.74
76.1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9,972,000.00
9.41
其中:债券
19,972,000.00
9.4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159,120.15
14.21
8
其他资产
542,772.63
0.26
9
合计
212,283,112.52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19,503,322.85
56.4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40,173.20
0.87
E
建筑业
1,362,020.00
0.64
F
批发和零售业
5,701,900.00
2.6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244,537.94
2.0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41,672.55
0.92
J
金融业
9,291,280.00
4.39
K
房地产业
14,251,980.00
6.7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7,630.00
0.3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34,703.20
1.2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1,609,219.74
76.36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84
长电科技
699,910
14,929,080.30
7.05
2
002387
黑牛食品
646,584
10,817,350.32
5.11
3
600340
华夏幸福
300,000
9,417,000.00
4.45
4
000100
TCL 集团
2,200,000
8,580,000.00
4.05
5
300122
智飞生物
300,000
8,421,000.00
3.98
6
002600
江粉磁材
872,000
7,298,640.00
3.45
7
600582
天地科技
1,500,000
6,975,000.00
3.30
8
601398
工商银行
862,000
5,344,400.00
2.53
9
601155
新城控股
102,000
2,988,600.00
1.41
10
600741
华域汽车
98,000
2,909,620.00
1.37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9,972,000.00
9.4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972,000.00
9.4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557
17国债03
200,000
19,972,000.00
9.4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一只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261.4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03,062.63
5
应收申购款
1,448.5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2,772.63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3,322,529.7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446,095.9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96,934,657.5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8,833,968.25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税费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自2018年1月1日(含)起,本公司将对旗下存续及新增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前述税费金额是产品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可能会使相关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敬请投资者知悉。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和/或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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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