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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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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5
四、清算情况........................................................6
五、备查文件........................................................8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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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
年1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221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作为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8月10日正式生效。本
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
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日终触发基
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
作日定为2023年8月10日,并于2023年8月11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清算期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1月25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9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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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润元大欣享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欣享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册登记机构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以严格的风险控制为前提,结合科学严谨、具有前
瞻性的宏观策略分析以及深入的个股/个券挖掘,力争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据宏观经
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趋势以及基金管理人对大类资产走
势的判断,并通过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的
有机结合,持续、动态、优化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挖掘优质上市公司,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
资组合。本基金投资策略还包括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
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指数
(全价)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
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
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
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
风险。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2019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14号文准予募集注
册,自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8月5日期间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有效认购总户
数为748户,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15,007,829.91元,折合基金份额
15,007,829.91份。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
手续后,于2020年8月10日获书面确认,《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
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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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
应自然日为2023年8月10日。根据上述约定,截至2023年8月10日日终,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
后运作日为2023年8月10日,并于2023年8月11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8 月 1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8 月 10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16,079.04
结算备付金 32,948.57
存出保证金 2,432.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9,789,638.80
其中:股票投资 2,677,504.00
债券投资 7,112,134.80
资产总计 10,241,098.43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358.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53.14
应付托管费 308.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97.57
应交税费 0.01
其他负债 18,377.41
负债合计 22,195.7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0,514,174.40
未分配利润 -295,271.76
净资产合计 10,218,902.6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241,098.43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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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8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10,514,174.40份,其中A类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749元,份额总额362,649.07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
人民币0.9718元,份额总额10,151,525.33份。
四、清算情况
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1月25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
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416,079.04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415,692.19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 386.85 元。基金管理人于清算结束日后以自有
资金垫付银行存款应计利息款项。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32,948.57 元,其中存放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本金人民币 32,838.42 元,应计利息
人民币 110.15 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 6 个交易日对结算
备付金进行调整,上述结算备付金本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及 2023 年 10 月 16
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上述结算备付金利息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划入本基金
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432.02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本金人民币 2,426.79 元,应计利息人
民币 5.23 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 2 个交易日对存出保证
金进行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清算结束日后以自有资金垫付存出保证金本
金及应计利息款项。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9,789,638.80 元,其中上
市流通的股票投资人民币 2,677,504.00 元,债券投资人民币 7,112,134.80 元。
截至清算结束日,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均已处置变现,实际变现金额为人民币
9,373,496.75 元。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 0.00 元。于清算期间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资交易变现形成的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 9,373,955.36 元,上述款项已
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前(含当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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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358.8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853.14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308.86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297.57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8,377.41 元。其中应付交易佣
金人民币 3,377.41 元,预提清算审计费人民币 15,000.00 元。于清算期间确认
应付交易佣金 1,669.74 元,冲回预提审计费人民币 1,000.00 元。上述款项均已
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前(含当日)支付。此外,于清算期间预提银行汇划费人民
币 230.00 元。截至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230.00 元,该款项尚未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3年8月11日至
2024年1月25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2,488.56
2、投资收益(注2) -382,437.3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注3) 95.49
清算收益小计 -379,853.31
二、清算支出
1、其他费用(注4) 19,320.00
清算支出小计 19,320.00
三、清算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399,173.31
注 1:利息收入系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 2: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股票差价收入、股票股利收入、股票红利补缴税
金、债券差价收入及债券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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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清算期间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处置结转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注 4:其他费用主要为清算期间确认的银行汇划费、清算律师费等。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8月10日基金净资产 10,218,902.6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399,173.31
二、清算结束日2024年1月25日基金净资产 9,819,729.33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
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及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
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于清算
划款日的应收利息余额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金额可能与实际
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孽生
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孽生的利息(以实际结息金额为准)将于
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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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