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21年6月23日发布的《华夏鼎诺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限制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代码:004979,C类基金份额代
码:004980)原定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含)期间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业务,并对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开放期内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C类基
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
定延长本基金本次开放期至2021年7月9日(含当日)。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循本公司
于2021年6月23日发布的《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
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
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
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