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 8月 24日
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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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年 8月 23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月 19日起至 6月 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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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合正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5127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1月 19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95,705,259.2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
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
体公司研究的综合运用,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
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
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价值
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
资组合。
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
策略、个券选择策略、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
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
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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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特正 方琦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755-22160168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fangqi275@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387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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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 1月 19日 - 2018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729,376.79
本期利润 18,366,544.4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1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13,407,491.8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18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 1月 1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半年;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6% 0.04% 0.62% 0.06% -0.16% -0.02%
过去三个月 1.27% 0.05% 1.95% 0.10% -0.68%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18% 0.04% 3.80% 0.08% -1.62% -0.04%
注:1、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其中,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
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
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通常状况下基金
在运作过程中债券资产将在 80%以上的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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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 1月 1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半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完成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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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
号文批准设立。平安大华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 3 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国内地基金
业注册资本金最高的基金公司之一。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 60.7%;
新加坡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25%;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14.3%。平安
大华基金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不
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从而
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日,平安大华基金共管理 57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 2442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段玮婧
平 安 大
华 合 正
定 期 开
放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8 年 1 月 19
日
- 11
段玮婧女士,中山大学硕
士,曾担任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
2016年 9月加入平安大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组投
资经理。现担任平安大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平
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合瑞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
华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合慧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张恒
平 安 大
华 合 正
2018年 2月 2日 - 6
张恒先生,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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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期 开
放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金、景顺长
城基金,2015年起在第一
创业证券历任投资经理、
高级投资经理、投资主办
人。 2017年 11月加入平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固定收益投资部投
资经理。现任平安大华鑫
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
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合正定期
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安心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
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惠安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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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季度对旗下各组合进行股票和债券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对本报告期内,两两组
合间单日、3日、5日时间窗口内同向交易买入溢价率均值、卖出溢价率、交易占优比等因素进行
了综合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债券市场是在货币政策边际宽松与社会融资需求走弱的两条主逻辑下,同时叠加中美
贸易摩擦与权益市场波动率上升等因素,利率债和高等级收益债收益率一路下行,而低等级和城
投、民企等信用债收益率则大幅攀升,债市呈现出结构性牛市。随着货币政策的继续放松及监管
的边际转向,中低等级信用债收益率也开始出现下行,债市开始呈现全面牛市的格局。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高等级债券配置为主,同时配以较高杠杆率,并且参与了多次利率债
的波段机会,使得基金净值稳步上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8年 6月 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18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18%;
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3.8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本基金认为经济基本面在中长期仍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但政策的边际转向
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社融的企稳甚至回升,再加上财政政策未来可能加大力度,今年表现较
弱的基建投资有望企稳、反弹。上半年融资收缩导致债市走牛的主逻辑可能遭到破坏,未来长端
利率债波动有望加大;而信用环境则可能边际改善,信用债环境相对较上半年更为友善,信用债
尤其是中等资质信用债性价比有望提升。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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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管理部门、研究中心、资本市场风控监控室、基
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室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
其估值建议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
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
行评价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
独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
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6月 16日发布《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18年 6月 15日,每 10份基金份额发放现金红利为
0.1000元,具体参见本报告“6.4.11 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的收益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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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
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
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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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495,382.86 -
结算备付金 88,833.23 -
存出保证金 6,744.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0,420,1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00,420,1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947,957.75 -
应收利息 26,273,038.80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45,232,056.7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15,783,730.35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013,066.53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4,301.39 -
应付托管费 124,767.12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8,255.61 -
应交税费 161,49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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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230,906.20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08,041.29 -
负债合计 531,824,564.88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95,705,259.24 -
未分配利润 17,702,232.6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3,407,491.8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45,232,056.74 -
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 1月 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6月 30
日止期间;
2、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18 元,基金份额总额 1,495,705,259.24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 1月 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 1月 19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22,036,165.24 -
1.利息收入 18,954,834.92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70,153.00 -
债券利息收入 15,254,434.64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330,247.28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4,162.66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44,162.6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637,16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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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3,669,620.79 -
1.管理人报酬 1,236,716.50 -
2.托管费 412,238.82 -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15,782.87 -
5.利息支出 1,859,965.03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859,965.03 -
6.其他费用 108,441.2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8,366,544.45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8,366,544.45 -
注:本基金于 2018年 1月 19日成立,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9日 至 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09,999,000.00 - 509,999,00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18,366,544.45 18,366,544.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985,706,259.24 14,292,740.76 999,999,000.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85,706,259.24 14,292,740.76 999,999,000.00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14,957,052.59 -14,957,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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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495,705,259.24 17,702,232.62 1,513,407,491.8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本基金于 2018年 1月 19日成立,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罗春风______ ______林婉文______ ____胡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80号《关于准予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
共募集 509,999,000.0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18)第 0035
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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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 1月 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09,999,000.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 证
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以及定
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
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
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
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
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年 6月 30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 2018年 1月 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
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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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6.4.4.2 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