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信息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官网披露了《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其中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A 类
23,873.93 0.01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C 类
178.42 0.00
合计 24,052.35 0.01
特此更正。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