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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9 月 5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9 月 23 日
一、基本概况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
年 11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7]215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自 2018 年 3 月 27 日起正式开始运作,存续期限为不
定期。
根据《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
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
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审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清算程
序,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特编制《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本清算报告”)。根
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告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本基金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
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
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清算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基金托管人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复核了本清算报告的财务数据内容,保证所
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产品说明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54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27 日
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27,852,679.56 份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告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四、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 年 8 月 27 日)的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8 月 2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期末余额
资 产:
银行存款 27,543,898.01
清算备付金 63,681.15
结算保证金 13,598.67
应计利息(注 1) 5,361.81
应收交易所清算款 3,954,238.47
资产总计 31,580,778.11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242.59
应付托管费 4,873.75
应付交易费用 41,680.38
应付税费 371.90
预提费用 177,377.18
负债合计 253,545.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7,852,679.56
未分配利润 3,474,552.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327,232.3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31,580,778.11
注 1:此处应计利息仅包含与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相关的应计
利息。
五、清算事项说明
1、清算期间
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起,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清算人员对本基金的资产、负
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程序进行。本次清算结束日为 2024
年 9 月 5 日。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27,543,898.01 元,清算期间银
行存款增加人民 币 3,967,837.14 元 (其中从证券清算款转入人民币
3,954,238.47 元,从结算保证金转入人民币 13,598.67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31,511,735.15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清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63,681.15 元。 清算期间清算
备付金无变化,截至2024年9月5日日终,本基金清算备付金为人民币63,681.15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的最低备付金。
该等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清算
款划出当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产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
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 13,598.67 元,为存放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2024 年 9 月 3 日,
上海结算保证金调减 7,322.15 元,深圳结算保证金调减 6,276.52 元,并于当日
划至托管账户。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日终结算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5,361.81 元。其中,应计银行存
款利息人民币 5,091.63 元,应计上海最低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103.88 元,应计深
圳最低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124.97 元,应计上海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21.69 元,
应计深圳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19.64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日终,本基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8,147.76 元。其中,
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7,848.09 元,应计上海最低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113.78
元,应计深圳最低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140.90 元,应计上海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
币 23.67 元,应计深圳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21.32 元。该等款项由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清算款划出当日划入托管账
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产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交易所清算款为人民币 3,954,238.47 元。该笔
款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划至托管账户。
3、负债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29,242.59 元,该款项将
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4,873.75 元,该款项将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席位佣金)为人民币 41,680.38 元,
该款项将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 371.90 元,该款项将于 2024 年
9 月 6 日缴纳。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为人民币 177,377.18 元,为预提本基金清
算审计费用人民币 20,000.00 元,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57,377.18 元(其中
2023 年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20,000.00 元、2024 年预提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37,377.18 元),该款项将于收到审计费发票和信息披露费发票后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止清
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2) 2,785.95
清算收入小计 2,785.95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 0.00
三、清算净损益 2,785.95
注 2: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止清算期间的
银行存款利息 2,756.46 元、上海最低备付金利息 9.90 元、深圳最低备付金利息
15.93 元、上海结算保证金利息 1.98 元、深圳结算保证金利息 1.68 元。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8 月 27 日基金净资产 31,327,232.31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2,785.95
二、2024 年 9 月 5 日基金净资产 31,330,018.26
根据《基金合同》,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
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
币 31,330,018.26 元。
六、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1、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1,330,018.26 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应分配给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持
有人。
2、本基金剩余财产中包含的应计利息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支付金额存在微
小差异。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即 2024 年 9 月 6 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
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产
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
进行分配。
八、职责终止
应收资金和应付资金全部结清、账户销户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职责
终止。
九、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
计报告》
《关于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