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积极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4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6,688,390.5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优选具备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根据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变化率、固定资产投资趋势、A股市场平均市盈率及其变化趋势、真实汇率、外贸顺差、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增长率、M2、信贷增长率及增长结构等指标的变化,对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的总体变动趋势进行定量分析,作出资产配置决策。本基金还将关注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汇率政策等,进行定性分析,作为定量分析的支持和补充。本基金定义的具有积极成长性的上市公司指在财务指标上、在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研发能力和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具备核心价值和成长能力的公司。本基金力争通过深入、科学的基本面分析,挖掘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积极成长主题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张燕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55
传真
(010)58163027
0755-83195201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3月29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99,673.98
本期利润
-15,159,655.0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611,559.5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2,076,831.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9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0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3月29日,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67%
1.00%
-6.86%
1.39%
3.19%
-0.39%
过去三个月
-3.07%
0.66%
-10.64%
1.03%
7.57%
-0.3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07%
0.64%
-9.04%
1.03%
5.97%
-0.39%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中证500指数包含了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之外的A股市场中流动性好、代表性强的中小盘股票,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内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对沪深股市中小盘的整体走势具有较强代表性且该指数认可度较高。中证全债指数为综合反映沪深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债券指数,为债券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100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市值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孙蓓琳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3月29日
-
13年
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6月再次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8日起担任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24日起兼任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上证综指下跌13.90%,深证成指下跌15.04%,创业板指数下跌8.33%。由于受“紧信用”的货币政策以及中美贸易战的负面影响,市场在二季度市场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跌。医药、大消费等现金流好的板块有一定的相对收益,金融、地产、园林建筑等高杠杆板块在“紧信用”的影响下调整较为明显。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9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0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顾整个二季度,金融去杠杆和中美贸易战都是市场下跌的主要核心,而从目前来看两个主导因素都可能存在边际缓解的趋势。展望三季度,我们倾向于认为当下或许已经是最坏的时间窗口,如果政府政策不发生超调失误,对下半年市场我们会更加积极。首先,从流动性角度,今年以来的两次降准,表明整体的流动性政策已经发生改变,虽然不足以改变“紧信用”格局,但是对市场流动性而言也是边际上的好转。其次,中美冲突将会是长期化的过程,短期或压制市场情绪,但是长期来看股票市场走势依然取决于经济基本面,只要不发生大的危机事件,整体的影响是可控的,对此我们也将继续观察。
下一阶段的配置方向依然是各个领域的行业龙头,医疗服务、消费、新兴产业的行业龙头都是我们选择的重点,此外也会跟踪政策的变化,关注与政策相关性较强且行业集中度在提高的金融、地产板块。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3,006,911.99
结算备付金
15,015,474.65
存出保证金
54,688.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76,026,319.05
其中:股票投资
276,026,319.0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8,784.4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3,728.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494,175,906.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233,958.54
应付赎回款
11,804,839.41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6,887.40
应付托管费
99,481.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97,055.3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6,853.90
负债合计
32,099,075.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76,688,390.59
未分配利润
-14,611,559.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2,076,831.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4,175,906.86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693元,基金份额总额476,688,390.59份。
2.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12,602,762.05
1.利息收入
1,605,693.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83,655.6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22,037.5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21,561.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36,331.3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557,892.5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959,981.0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9,964.66
减:二、费用
2,556,892.97
1.管理人报酬
1,865,746.20
2.托管费
310,957.65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338,923.8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41,265.2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159,655.0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159,655.02
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8,875,745.47
-
488,875,745.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159,655.02
-15,159,655.0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187,354.88
548,095.44
-11,639,259.4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5,239.40
-10,340.02
224,899.38
2.基金赎回款
-12,422,594.28
558,435.46
-11,864,158.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76,688,390.59
-14,611,559.58
462,076,831.01
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伍军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2195号文《关于准予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并公开发行,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规定和《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发起,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2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8,662,022.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13,723.47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488,875,745.47元,折合488,875,745.47份基金份额。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9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积极成长主题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