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5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0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年04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沣顺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8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4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不得投资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国家限制的高耗能等过剩产业的信用债,不得投资公司债。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中低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凌有法
张燕
联系电话
021-68881801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jysa99.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666
95555
传真
021-68881875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
200120
518040
法定代表人
任开宇
李建红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sa99.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04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522,984.87
本期利润
-1,389,755.3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2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89,755.3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8,609,244.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73
3.1.3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27%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06月30日;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3%
0.04%
0.34%
0.06%
-0.67%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27%
0.04%
-0.06%
0.06%
-0.21%
-0.02%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04月23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8年04月22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04月23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8年04月22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比联”、“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2006年11月,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比联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旗下设立北京分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比联资管将所持有的金元比联49%股权转让于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理香港”),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惠理”)。
2012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4,500万元。
2016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惠理香港将所持有的金元惠理49%股权转让于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意金融”),公司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
2017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000万元。
金元顺安始终坚持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作为行为准则,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投资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截止至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共1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博洋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8-04-20
-
6年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兰卡斯特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助理分析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在投资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本基金管理人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部集中统一完成。在报告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根据收益率差异和交易价差的大小,说明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受贸易战、国内经济动能边际趋缓影响,国内货币政策保持中性稳定,为债券市场创造了比较好的流动性环境,而股票市场的大幅下跌、信用债券的频繁爆雷也助推了利率水平的下行。总体看上半年债市表现较好,十年期国债利率二季度下行约40BP。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9973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去杠杆大背景下,上半年投资增速延续下行,消费增长较为乏力,进出口增速也受到制约,国内经济动能整体边际趋缓;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增长势头良好,中美利差处于低位,叠加人民币汇率贬值影响,制约国内利率下行空间。展望后市,在棚改货币化力度减弱、全球贸易争端不断加剧的影响下,国内经济基本面可能受到一定冲击;而从近期表现看人民币汇率已经稳住,对货币政策的制约影响也将逐步减弱。此外受贸易战影响,预计国内资金面、政策面都是以稳为主的格局,整体都利好债市。整体来看,尽管债市短期内可能受到配置力量缺乏、供给压力以及美债走势的影响,但中期看利多因素仍然较多,我们对下半年债券市场的走势偏向乐观,选择提升久期和杠杆的策略为主。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1、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总监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2)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3)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4)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监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2、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1)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2)每日证券估值;
(3)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4)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5)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6)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7)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3、投资研究部的职责分工
(1)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
(2)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1)对基金事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2)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1)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2)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3)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5)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6)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6.2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4.7.1
10,892,521.0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490,557,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90,55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4.7.5
7,498,183.9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6
-
资产总计
508,947,704.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7,437.21
应付托管费
41,859.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3,075.00
应交税费
91,170.53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8
34,918.24
负债合计
338,460.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509,999,000.00
未分配利润
6.4.7.10
-1,389,755.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609,244.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8,947,704.98
注: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70元,基金份额总额509,999,00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4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4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一、收入
-863,866.07
1.利息收入
5,048,874.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76,555.94
债券利息收入
3,264,089.2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08,228.9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股利收益
6.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5,912,740.1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
减:二、费用
525,889.23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380,173.34
2.托管费
6.4.10.2.2
95,043.34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4.交易费用
6.4.7.19
3,075.0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11,750.75
7.其他费用
6.4.7.20
35,846.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89,755.3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89,755.3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4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4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9,999,000.00
-
509,999,00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89,755.30
-1,389,755.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9,999,000.00
-1,389,755.30
508,609,244.7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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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符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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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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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12号文《关于准予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8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