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沣泰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0581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5月0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机构部函[2018]1008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5月0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8年05月1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9,999,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1,009,999,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0.00
合计1,009,999,000.00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9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05月09日
注: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2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和其投资人员取得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