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期
重要提示
(一)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8年5月7日证监许可【2018】801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年7月2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
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
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
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
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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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
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
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六)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
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有关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
关问题的规定》,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7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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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9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51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52
第八部分 合同的生效..............................................................................................53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6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7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77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7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90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9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0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12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3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45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51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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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
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
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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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
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指《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合同: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安积极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指《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告》;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
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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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
法》: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定》: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
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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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
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
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工作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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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
日;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
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划: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
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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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下简称“指定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
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并得到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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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
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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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
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昌
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一冰女士,副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国对外经
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稽核法
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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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刘洪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资
产管理四部职员、金融产品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资本市场部任董事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北京业务一部业务总
监/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北京诺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
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上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
事长。
齐斌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
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
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
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市场开
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司长,中国银监会
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
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国工商银
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
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赵玲华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新闻干事,全国妇女
联合会宣传部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综合处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
处长,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社长兼主编,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巡视员。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处干部。
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
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
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副
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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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部
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交易师
(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指
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 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
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员、中
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
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9年加入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文先生,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
员、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
发展战略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西
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权益投资事业部
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营业部工
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
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
息官。
马宏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