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公告中“即2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运作封闭期改”更正为“即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运作封闭期”。除以上内容需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