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06月07日
送出日期:2021年06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6304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9月14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闫沛贤 2018年11月08日 2007年10月15日
于跃 2020年03月03日 2012年05月18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不同类别固定收益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积极主动的研究分析和投资管理,审慎确定并调整基金的久期和仓位水平,并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注:详见《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图中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05%
N≥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
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
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
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
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类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
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
性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
2、本基金的其他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
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
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模型
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bbns.com、电话:400-00-9552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