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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09月1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2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7,518,536.7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5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3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09月26日
除息日 2024年09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09月2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09月26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09月2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4年09月3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
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09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
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4年09月26日前(不含2024年09月26日)到销
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
打)网站:http://www.bobbn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
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
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