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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2只基金拟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关于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的约定。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将自2023年5月26日起正式生效。
一、修订基金范围
基金全称 基金托管人
嘉合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改内容
1、在“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将“基金份额类别”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约定删除。
2、更新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信息。
3、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内容一并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各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明细。
三、重要提示
上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事宜自2023年5月26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将于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haoa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021-60161900;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明细
章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八、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法定代表人:金川
《嘉合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明细
章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八、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法定代表人: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