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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8月2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 基金代码 006555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6555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4002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UK Ltd. 境外托管人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2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Ikeda Kae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1月29日
证券从业日期 1999年4月1日
基金经理 俞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1年1月8日
注:自2021年11月3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关注受益于代表全球智能科技等相关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银行存款及现金;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
票据、商业票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与智能科技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其中,投资各个市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上限如下:美国为95%,欧洲为50%,日本为50%,其他国家或地区为50%。
主要投资策略 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投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持有股票类资产。当基金经理认为足够审慎时,本基金亦可以将小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
业绩比较基准 MSCI All Country World Index(MSCI ACWI指数)总收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各类资产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
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9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业绩表现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自2021年11月3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300万元 1.00%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8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顾问机构
托管费 0.3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C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律师费等
注:1.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的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2.46%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2.8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代表全球智能科技等相关行业股票,基
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一是全球投资风险。
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代表智能科技等行业相关公司,受国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
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境外市场风险、政治风险、
汇率风险、法律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收风险、政府管制风险、集中投资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风险等;二
是本基金投资风险,包括投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大宗交易风险、交易
结算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股票型基金风险、主题型基金风险);四是其他风险,包括管
理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大额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本基金作为股票型基金,在投资管理中会至少维持80%的股票投资比例,具有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股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
场上涨幅度。
本基金属于主题投资型股票基金,存在主题轮动风险,即集中投资于目标主题股票的业绩表现不一定
领先于市场平均水平。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备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
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