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06月07日
送出日期:2021年06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诺安恒惠债券 基金代码 006737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上市交易所及上
2019年05月23日 暂未上市
日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05月23日
基金经理 潘飞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
投资目标
稳健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投资范围
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
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
方法,确定资产在不同类别固定收益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积极主动的研
究分析和投资管理,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投资策主要投资策略
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利率品种投资
策略、信用品种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中低收益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M<100万 0.60%
申购费(前
100万≤M<200万 0.30%
收费)
200万≤M<500万 0.20%
500万≤M 1000.00元/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10%
30天≤N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
仲裁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
其他费用
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
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
类资产,可能因此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
赎回和转换。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
性,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