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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1日起对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
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3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
成A类、C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类、C类或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
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类份额
基金代码
006756
C类份额
基金代码
006757
E类份额
基金代码
022498
2、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Y<7日
Y≥7日
赎回费率
1.50%
0.00%
对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
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3、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E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
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E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00份,若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
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
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
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
二、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11月21日起,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
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
照表
修 改
章节
第 一
部 分
前言
修改前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修改后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二
部 分
释义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
第 四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发
售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配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
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
日起执行。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58、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十二、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
中: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
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
互转换。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
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
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标ETF净
值计算和发布时间发生变化,或实际需要,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净值
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并提前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
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邱军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
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10、《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58、E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
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和E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
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十二、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
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如开通互相
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
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销售等,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
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
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投资人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
用,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
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投
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或目标ETF净值计算和发布时间发生
变化,或实际需要,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可
相应调整基金净值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并提
前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
嘉昱大厦15-20层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和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C
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
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F×0.3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F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而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
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放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二:《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
照表
修改章
节
一 、托
管协议
当事人
二 、托
管协议
的 依
据 、目
的 、原
则和解
释
三 、基
金托管
人对基
金管理
人的业
务监督
和核查
八 、基
金资产
净值计
算和会
计核算
修改前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
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
据等进行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后四位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的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
理。
修改后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
楼嘉昱大厦15-20层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
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
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
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及时进行公
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前述内容另有
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十 一 、
基金费
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
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
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
行。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F×0.3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F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
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