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8月)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1月10日证监许可【2017】2028
号文准予西部利得得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2
月6日证监许可【2018】2034号文准予西部利得得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西部利
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6月4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
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
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等;
基金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此外,本基金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比例较高。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将无法完全避免债
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
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4、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20% ,但本基金的收益水平有可能不能达到或超过同期的目标收益率水平,
投资者面临获得低于目标收益率甚至亏损的风险。
5、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
6、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7、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8、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2020年6月30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20年二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4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4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69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4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7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0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01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4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05
第一部分 绪言
《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是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 2010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 叁亿伍仟万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陈眉媚
联系电话: (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500,000 51%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171,500,000 49%
合计 350,000,000 100%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 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8年证券从业经历。
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
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
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
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
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
公司总经理。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曾任携程旅
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部发展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利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长
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博导,同
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学经济金融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
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君安证券、国
泰君安证券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收购兼并部门业务董事,方正证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等职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辰光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证券内核委员。现
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严荣荣女士:独立董事
严荣荣,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曾任
Gless Lutz & Partner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
协会会员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谢娟女士:监事
谢娟女士,监事。毕业于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银行重庆市分
行助理风险经理、南洋商业银行总行风险主任。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何晔女士:监事
何晔女士,监事。毕业于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任友邦保险公司中国区呼叫中心副
总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呼叫中心主管、客服部副总监(主持工作),现任公
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陈曦女士:股东监事
陈曦女士,股东监事。毕业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西部证券
漕东支路营业部综合岗、西部证券西江湾路营业部大堂经理、西部证券上海第一分公司风险
控制部经理。现任西部证券合规管理部合规风控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8年证券从
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西部证券投资
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
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
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
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
任公司总经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4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北京市波姆红外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华
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
年9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心峰先生,基金经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理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德安
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6年11月加入本公司,
现任基金经理。自2017年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
市场基金、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
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9年6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9年9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祥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9年1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尊逸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宇先生,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经理。硕士毕业于南
开大学金融学专业,1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9月起加入西部利
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专户投资部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
总经理助理、投研总监、公募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毕业于辽宁大学应
用数学专业。12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4年1月加入本
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韩丽楠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经济与金融专
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5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行国际管理培训生、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
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机构部副总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保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上海理工大
学系统理论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西藏同信证券有限公司研究
员、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我公司,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
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盛丰衍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
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助理、上
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6年10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心峰先生,基金经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数量金融专业,获得
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6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严志勇先生,公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
旦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9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管
理培训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主管。2017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募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张翔先生,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荷兰代尔
夫特理工大学概率、风险及统计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3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
汇富融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派杰亚洲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及产品协调员、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
现任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