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现将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了《关于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用结构有关事项的议
案》。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1 月 16 日起, 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17:00 止。 本次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30 进行了计票,计票工作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
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 并由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共计 78,192,347.18 份, 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27,248,180.91
份的 61.4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78,192,347.18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 同意本次大
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用结构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
通过。
二、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汇添富丰利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汇添富丰利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用结构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事项的实施情况
1、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用结构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对《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并
同步更新《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基金法律文件自 2020
年 12 月 17 日生效。 2、调整赎回费用方案的实施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20 年 12 月 17 日起,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下述赎回费用结
构。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
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 天 1.50% 100%
N≥7 天 0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四、备查文件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丰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