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鑫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48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6月24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金鹰鑫益混合A 金鹰鑫益混合C 金鹰鑫益混合E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3484 003485 007233
截止基 准
日下属基
金份额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元) 1.3121 1.3143 1.1855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元) 2,500,527.06 15,911,155.84 51,950,323.3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 -- --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60 0.60 0.55
注:本次分红方案是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十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60元、C类基金份额每十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60元、E类基金份额每十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55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7月2日
除息日 2021年7月2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7月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将按2021年7月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
为基金份额数,于2021年7月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于2021年7月6日后到各
代销机构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
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
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即2021年7月2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即2021年7月2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6135-8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即2021年7月2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欲了解本基金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