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
年6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103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2019年11
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
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12日。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本基金成立不足2个月,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不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故本摘要未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报
告及基金的业绩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
[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98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本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
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
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缪建民先生,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本公司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名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总裁、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曾北川先生,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拟任)、总裁(拟任),经济学博
士,高级工程师。曾在建设部中国村镇建设发展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国家
开发银行任职,曾任华夏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营业部副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分行行长待遇)、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人保金控筹备组成员,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广西柳州市委常委、副市
长(挂职),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等职。
张巍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
共享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
主任科员、政策研究处经理,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处高级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董事会秘
书局/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投资
金融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金融系教授,武汉大
学中国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武
汉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
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法人治理与
风控中心教授。曾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干部,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经
理。
崔斌先生,职工董事,理学博士,高级统计师。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组合管理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等职。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周丽萍女士,监事会主席,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化市
分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白山市分公司总经理、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人保财
险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人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
理,河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人保寿险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人保寿险党委委员、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人保养老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
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
黄剑锋先生,公司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精算师、高级经济师。现任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曾在人保财险产品开发
部、精算部,人保集团股改办(借调)、上市办任职,曾任人保集团董事会秘书
局/监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处经理、财务管理部精算评估处、资产负债处高级
经理,兼任人保养老监事。
胡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
部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部门
助理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3、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曾北川先生,简历同上。
吕传红先生,公募基金业务合规监管负责人,法学硕士。曾任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瑄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2010年6月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7年4月至今,任职于人保资产公募基金事
业部,自2017年8月11日起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2月
4日起任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5日起
任人保安惠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4
月3日起担任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8月7日
起任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8月
14日起任人保利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9月11日起
任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1月6日起任人保
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田阳女士,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英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主管。2017年6月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
基金事业部,历任公募基金事业部固定收益高级交易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自2019年7月10日起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3月6日起任人保安惠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梁婷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募基金事业部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李道滢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杨行远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释涵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笑明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张丽华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9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
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9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
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0位,较上年提升18位。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328.79亿元。2019
年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01.4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
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
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
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
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
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
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
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
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
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
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36只。此外,交通银
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QDIE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
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
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
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
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
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
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
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
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
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
[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1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98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10)66169730
联系人:常静怡
网址:www.piccamc.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4)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6)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电话:0755-83530715
传真:0755-83515567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人:梁浩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8)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9)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http://www.ebscn.com/
(10)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转8
公司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11)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12)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邮编:200030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3)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14)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
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网址:https://etrade.fengfd.com/
(15)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金融旗下,简称“肯
特瑞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
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16)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 076 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7)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工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400-820-7999
传真:021-50765598
联系人:常静怡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史曼
经办注册会计师:史曼、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
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
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
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
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
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1、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期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
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
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
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
得持有至到期日。极端情况下,如遇到债券违约、信用评级下降、财务状况恶化
等信用事件,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
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2、久期策略: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
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
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
定期对利率期限结构进行预判,制定相应的久期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
升时,适当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的久期。以
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3、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
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
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
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
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
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
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
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布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4、类属配置策略: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
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
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5、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
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信用利差主要
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债券所对应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水平,另一
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况。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
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
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
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
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
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6、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
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
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类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流动性、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及其它附加条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
析、市场流动性分析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
的相对价值比较,审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
8、个券挖掘策略
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险
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
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50%+同期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0%)*1.2。
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和同期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采用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
利率以及六个月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每个封闭期为九个月,期间投资
者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本基金投资风险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因此基金
比较基准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给予一定溢价。考虑到在基金存续期,基准存款
利率存在上升或下降的可能性,因此采用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的相对
溢价形式较为合理。因此选取了“(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0%+
同期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0%)*1.2”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符合产品特性,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
性特征,合理衡量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市
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4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5%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
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第一部分、绪言”的部分内容。
(三) 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的部分内容。
(四) 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五) 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六) 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七) 更新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的部分内容。
(八) 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的部分内容。
(九) 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部分内容。
(十) 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的部分内容。
(十一) 更新了“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部分内容。
(十二) 更新了“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的部分内容。
(十三) 更新了“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的部分内容。
(十四) 更新了“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
部分内容。
(十五) 更新了“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的部分内容。
(十六) 更新了“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的部分内容。
(十七) 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
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