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稳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成立于2019年7月26日,并于2020年8月17日起暂停运作。
根据《长盛稳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管理人2020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长盛稳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等安排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重启本基金的运作并开放申购业务。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稳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稳益6个月
基金主代码 A类:007653 C类:0076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7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长盛稳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长盛稳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12月 2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稳益6个月A 长盛稳益6个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653 00765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 是 是
注:1、本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1月8日(含该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申请。
2、本基金自 2021年1月9日起进入封闭期,本基金以六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我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起开放10个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即本基金的申购期间为2020年12月25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1月8日(含该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 《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基金暂停运作情形的,本基金的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在销售机构支持预约功能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办理申购预约和赎回预约,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 率(原费
率三折)
A类
50 万元以下 0.4% 0.12%
50 万元(含)-200 万元 0.3% 0.09%
200 万元(含)-500 万元 0.2% 0.06%
500 万元以上(含)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按笔收取,1000元/笔
C类 0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86497909、86497910
传真:(010)86497997、8649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胡琳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从2020年12月25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重启运作之日(即 2020 年12月 25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取 1.0000 元。
(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稳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稳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4)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