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同泰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于公告之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媒介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tongtai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服务中心热线400-830-1666(国内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