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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2月27日,并于2021年12月28日进入清盘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基金代码 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A:007846
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C:0078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2021年12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下同)、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按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但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清算期间律师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银行汇划费用等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对于基金财产清算期间的审计费用,在本基金预先计提的相关费用不足以覆盖清算成本的情况下,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剩余费用。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清算。
3、投资者可以登陆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