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
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7月16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3
第一部分 绪言 ................................................................................................................................. 9
第二部分 释义 ............................................................................................................................... 10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81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8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1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33
重要提示
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9】1389号准
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2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
1、样本选取方法
1.1、债券种类
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
1.2、上市地点
企业债、中期票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司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托管余额/发行量
债券余额不小于5亿元
1.4、发行期限
无期限
1.5、债券剩余期限
0年-5年(包含5年),含权债剩余期限按计算日中债估值推荐方向选取
1.6、信用评级
公开债券主体评级:AA-以上
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以上
不包含债券主体评级为AAA且中债市场隐含评级为AA(2)或AAA+的债券,
不包含公开债项评级低于主体评级的债券
1.7、债券币种
人民币
1.8、付息方式
无限制
1.9、含权债
包含含权债
1.10、与国债利差
同一发行主体选取与国债利差5日均值日均值最高的两支债券,并在按发行
主体评级分组后,每个分组内选取与国债利差5日均值日均值排名前30%的样
本券进入指数。
1.11、取价源
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为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报
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再无则直接采用中债估
值价格。
1.12.、样本券权重
指数按照样本券发行主体评级分为三组:
AA:15%
AA+:25%
AAA及以上: 60%
以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中债-中期票据总指数和中债-公司债总指数为参考指
数,以每年六月和十二月第一个交易日成分券为样本,将参考指数和本指数根据
指数成分券主体公开评级分为AA、AA+和AAA及以上三组,并以每组样本券
平均市值计算分组权重。当参考总指数组别之间权重与本指数差异超过5%时,
在下次换券时以5%为最小单位调整分组权重。
2、指数计算
2.1、基准日
2014年12月31日,基点值为100
2.2、指数计算频率
每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计算
2.3、计算公式
2.3.1、财富指标计算公式
??
??,?+????,?+????,????,??1
????
??=???1×[∑(×)]+(1???∑(???+?????,??1)?,T?1?,??1?
∑??????,??1
+????1)×}
?∑(???+?????,??1)?,??1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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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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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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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1+????,??1)/100
?
??
??为T工作日该债券指数财富指数值;
?
??,?为样本券i在T工作日的全价价格;
????,?为样本券i在T工作日的本金偿还额;
????,?为样本券i在T工作日的利息支付额;
?????,??1为该自然月月初截至T-1工作日,投资者以活期方式持有期的累计
样本券i的本金偿还额和利息支付额;
????,??1为T工作日所在月的上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样本券i的托管量和余
额
?
????,??1为将T工作日所在月的上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样本券i的根据自定
义权重调整计算得出的持仓量;
??为自定义的J类样本券的权重;
?
???,??1为第i只样本券在T-1工作日按照调整后持仓量计算的全价市值;
???为T工作日对应的活期存款利率,设T日活期存款利率为R,则???=
??360。
2.3.2、全价指标值计算公式
?
??,?
???
??=???1×∑(×??,??1) ?
??,T?1?
其中:
?
??为T日债券指数的全价指数值
?
??,?为T日债券i的全价价格
?
??,??1为T-1日债券i调整后的全价市值权重
2.3.3、净价指标值计算公式
?
??,?
???
??=???1×∑(×??,??1) ?
??,T?1?
其中:
?
??为T日债券指数的净价指数值
?
??,?为T日债券i的净价价格
?
??,??1为T-1日债券i调整后的净价市值权重
4、待偿期分段子指数
无
5、指数调整
定期调整:指数样本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基于上一季度倒数第五个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实施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
同时相应调整指数样本券权重。
在指数样本库中只选取与国债利差5日均值日均值排名前30%的样本券进
入指数,如上一期样本券本期排名变为后70%但仍然满足评级条件,不退出指数;
不满足评级条件的样本券退出指数。若某样本券在两次定期调整之间发生不满足
选样条件的情况,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6、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中国债券信息网免费查询指数相关信息(网址为:
http://yield.chinabond.com.cn/cbweb-mn/indices/single_index_query)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
披露文件。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
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代表性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
踪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
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
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且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
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摘牌或
违约等潜在风险。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临时更新,本次更新内容主要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作出,涉及重要提示、释义、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收益分配、基金费
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侧袋机制及风险揭示等部分的有关内容。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
金指引》修改的相关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29日。除非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
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摘自2020年第3季度报告,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
计)。其他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11月30日。
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
“《指数基金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富中债-0-5年中高
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富中债-0-5年
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
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
类别的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2、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26弄1号3层、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18号陆家嘴富汇大厦A座3楼、5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赵万利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7%、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赵万利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安徽省证券公司深圳
证券营业部和资产管理部员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经理、风险
控制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董事
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富嘉业董事、华富瑞兴董事。
郑晓静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合肥市财政局预外局(非税局)
科员,合肥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合肥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合肥市
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市金融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资本市场处(企业融资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合肥市金融办担保与保险处处长,合肥市金融办资本市场
处处长,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合肥
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徐峰先生,董事,工学博士,历任安徽大学助教、讲师,安徽证券交易中心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电讯工程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登记结算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经纪业务部总
经理,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范强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副处长,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处长,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局长,省
地税局计财处处长,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华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