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3日证监许可【2019】1747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投资股
指期货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跟踪误差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以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品
种,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
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
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
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面临因此带来的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等投资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
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
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
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Levin先
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
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先生是Asia 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 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冲基
金FOF。再之前,他曾在 Hite Capital 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 先生也是
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 的联合创始人。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超过
20年的经验。Levin 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
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
银行营业部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
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
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等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人文社会科学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
(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
数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
香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 《亚
洲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
士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
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
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
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信贷
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国区
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
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
年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
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王海璐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 年7 月至2002 年9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 年10 月至2003 年5 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 年6 月至2006 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 年8 月至1993
年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3年6 月至2002 年4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
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
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
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马成先生,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持有人,曾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处长;工行河南新乡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执行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伟琳女士,10年证券从业经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博士;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
历任金融工程分析师、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指数投资中心产品及营销支持部研
究负责人兼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
(自2018年4月17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
17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自2020年2月18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1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高铁产业
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5月4日,担任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6月15日,担任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5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8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5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
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11月18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
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2
日至2018年12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
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7月4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9月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
2018年6月5日,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9年2月13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
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
投资中心总经理。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990年至1995年,
任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理;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
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
司,担任投资总监;2004年至2006年,任职于台湾汇丰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
理部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2008年至2013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4
年至2016年,任职于台湾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人;2017年至
2018年6月,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
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
2014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81042588、010-81042599
联系人:宋倩芳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3)深圳前海微众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罗曦
电话:0755-89462447
传真:0755-8670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77
网址:www.webank.com
(4)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详细):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
9-B、C
办公地址(详细):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
9-B、C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注册日期:1993.3.16
注册资本:7亿元
联系人:刘芸
电话:023-86769637
客服电话: 4008-877-780
网址:http://www.cfc108.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海静
电话:010-85156499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联系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1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郭丹妮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传真:021-61101630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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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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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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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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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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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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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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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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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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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李唯
电话:010-6267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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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黄立影
电话:010-89188345
传真: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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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 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郑骏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65864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 tenganxinxi.com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025-66996699-882796
传真:无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朱宏宇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 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本基金目标ETF,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依法发行上市的
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依法发行上市的
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得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
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日收益率偏
差绝对值的年度平均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
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
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基金投资策略
(1)基金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对基金的投资仅限于其指定的目标ETF,现时目标ETF仅指工银瑞信粤港澳大
湾区创新100ETF。
(2)基金组合的构建方法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构建基金组合,使得投资于目标ETF
的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90%。
1)以现金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目标ETF;
2)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基金的目标ET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工
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基金份额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
低跟踪误差的目的。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也
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
(3)日常组合调整
在基金的日常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主要利用现金方式申购、赎回目标ETF的基金份
额,实现指数化投资。根据市场情况,本基金亦可通过二级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买入、卖出
目标ETF基金份额。两种投资方式主要根据交易成本、市场流动性以及价格的优势决定。
3、股票资产投资策略
为了本基金满足申购赎回需要,本基金可以直接投资本基金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
成份股,该部分股票资产投资原则上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
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选择其它股票或股票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2)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票长期停牌;(3)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除适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投
资标的股票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
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
等方面;
(2)港股通每日额度应用情况;
(3)人民币与港币间的汇兑比率变化。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可投资于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
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
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支持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资
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率、市场利率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
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
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
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6、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
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
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
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
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
例。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
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九、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指数和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分别赋予95%和5%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
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
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
品种,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按照新的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本基金的具体风
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20,717,260.00 93.39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398,233.54 6.50
8 其他资产 139,336.35 0.11
9 合计 129,254,829.8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投资。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湾创ETF ETF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717,260.00 93.75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2.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93.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14.61
5 应收申购款 118,000.82
6 其他应收款 18,627.92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9,336.35
1.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2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20年3月31日)
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工银湾创ETF联接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12.25-2019.12.31 0.02% 0.01% 0.99% 0.53% -0.97% -0.52%
2020.1.1-2020.3.31 -11.76% 1.52% -8.26% 1.90% -3.50% -0.38%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74% 1.46% -7.35% 1.83% -4.39% -0.37%
工银湾创ETF联接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12.25-2019.12.31 0.02% 0.01% 0.99% 0.53% -0.97% -0.52%
2020.1.1-2020.3.31 -11.85% 1.52% -8.26% 1.90% -3.59% -0.38%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83% 1.46% -7.35% 1.83% -4.48% -0.37%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25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
仓期。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投资应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票而产生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的0.2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
(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的0.05%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
(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
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经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上述1中(4)到(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
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 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
率按单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情形 费率 费率
申购费率 M﹤100万 1.0% 0%
100万≤M﹤300万 0.8%
300万≤M﹤500万 0.6%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情形 费率 情形 费率
赎回费率 Y 1.5% Y 1.5%
7天≤Y 0.5%
1年≤Y 0.25% 7天≤Y 0%
2年≤Y 0%
注: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
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
的规定。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
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
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
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
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截止日及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信息。
5、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删除了基金的募集方式、募集期限、募集对象、募集
场所、认购安排及募集资金等相关信息。
6、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基金生效日期,删除了基金的备案及基金
募集失败的相关信息。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修改了“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相关信息。
8、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 ,并完
善了风险收益特征相关的内容。
9、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10、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修改了“关于联络方式”相关的内
容。
11、增加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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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