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兴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1月28日起对博时兴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根据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划分为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193);按照 0.03%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4060,原基金份额自动转入B类基金份额且无论金额大小均适用0.03%的销售服务费率)。
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 博时兴盛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3%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基金分类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管理费率(年费率) 0.15% 0.15%
托管费率(年费率) 0.05% 0.05%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3%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0.01元 0.01元
直销机构 0.01元 0.01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0.01元 0.01元
直销机构 0.01元 0.01元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0.01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0.01份(按交易账户统
计)
注: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其他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时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本基金法律文件修订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本基金管理人暂不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也不开通本基金其他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提前披露。
二、对《基金合同》与增加基金份额类别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54、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
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和 7日年化收益率。
55、A类基金份额: 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的
基金份额类别。
56、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3%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的基
金份额类别。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
金进行基金份额分类,并在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A"类基
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
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本
基金进行基金份额分类, 并在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3、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
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
收益率。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3、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
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七日年化收益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
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
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
日年化收益率;
一、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
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
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十
四部
分 基
金资
产估
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方法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
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
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
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
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以公布。
三、估值方法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
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
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
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予以
公布。
第十
五部
分 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 ,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年费
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至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B类基金
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3%。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至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 ,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六部
分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定期进行结
转。本基金的收益结转方式支持按日结转或按月结转,具体采
用哪种方式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论何种结转方式,当日
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 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
配,且定期进行结转。本基金的收益结转方式支持按日结转或
按月结转,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论何
种结转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五、 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
基金合同“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
五、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
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
第十
八部
分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
额]×10000
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
净收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
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
位,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
日)未结转份额。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
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
媒介,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
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
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
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
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登
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
计算方法如下: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净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2某一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
小数点后第4位,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
内小数点后第3位,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
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
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
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
媒介,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
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
公告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节假日
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
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
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
认。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基金合同摘要修改同基金合同正文部分内容
三、对《托管协议》与增加基金份额类别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第 三
条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 和
核查
……
3.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的有关
措施:
3.2.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
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
3.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的有关
措施:
3.2.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第 四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务 核
查
4.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
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复核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
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4.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
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复核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第七
条 交
易及
清算
交收
安排
……
7.4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7.4.1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
对。 每日对外披露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之前,
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
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
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
担。
……
7.4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7.4.1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
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
化收益率之前, 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
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 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
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
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 八
条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算
……
8.1.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估值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
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
8.1.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估值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
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九
条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
9.2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定期进行
结转。本基金的收益结转方式支持按日结转或按月结转,具体
采用哪种方式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论何种结转方式,当
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
……
9.2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
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 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
分配,且定期进行结转。本基金的收益结转方式支持按日结转
或按月结转,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论
何种结转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
9.4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
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应
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 披露节假日期间每万份基金
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
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本基金每日或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9.4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公告开放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
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
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
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日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或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第十
条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
10.2.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主要包括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本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和
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10.2.3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业绩表现数
据、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者盖章确认。
……
10.2.2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主要包括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本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和
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及其他必要
的公告文件,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予以公布。
10.2.3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
率、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第 十
一 条
基 金
费用
11.3基金销售服务费的集体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年费
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11.3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B类基金
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3%。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上述修订2019年11月28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