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2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4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恒优12个月持
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赎回起始日 2021年4月29日
转换起始日 2021年4月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A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232 00823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换 是 是
注:上述为认购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的赎回起始日、转换转出起始日。
2.日常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0年4月29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为12个月,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12个月的月度对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止的期间(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对于认购份额本基金将自2021年4月29日起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注: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2021年4月29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中银活期宝” ) 000539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0572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91
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000699
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805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817
中银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39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96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27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1235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70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76
中银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63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1677
中银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80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002195
中银稳进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288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2413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2414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2461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2462
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94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3717
中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769
中银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767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4871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4881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029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274
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545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5689
中银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90
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6224
中银双息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43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6331
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421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6677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6678
中银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853
中银景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952
中银中债1-3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7035
中银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318
中银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7335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7476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7477
中银宁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566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币A类份额 007708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币C类份额 007709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7718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7752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7753
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8202
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8203
中银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773
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026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9345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9346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9414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 009479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 009480
中银内核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877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159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167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311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312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321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484
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487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500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812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A类 011044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C类 011045
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10509
其中,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不开通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中银机构现金管理的相互转换业务,开通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的赎回转申购本基金,并可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至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办理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中银机构现金管理之间的相互转换,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官网公示。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上述销售机构名单如有变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4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