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年 7月 21日
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2020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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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年 07月 2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年 04月 01日起至 2020年 0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83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2月 2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52,686,944.9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
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已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
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投资于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在投资该债券
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
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将行使回售权,而不持有至到期日。基金管理人
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
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
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
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
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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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限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
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资金
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
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
(3)类属资产配置
类属配置策略指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企业短期融
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配置的比例。
(4)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
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
获取稳定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
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
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
收益率的影响。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采用流动性
管理策略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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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年 4月 1日-2020年 6月 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1,056,488.44
2.本期利润 51,056,488.4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57,791,176.4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
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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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5% 0.01% 0.92% 0.01% -0.27% 0.00%
过去六个月 1.28% 0.01% 1.86% 0.01% -0.58%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2% 0.01% 1.95% 0.01% -0.63% 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
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的期间,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
期内每个交易日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9年 12月 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12月 24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
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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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成念良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9年 12月
24日
- 11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
限公司评级部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
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户业务部投资
经理。2015年 9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5
年 12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
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9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
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
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交易所证券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银行间债券 5日内反向交易,但结合
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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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经济底部快速回升。国内方面,至 6月份实际的产能恢复率已经到达 90%以上,经济
环比修复最快的阶段正在过去。4-6月的 PMI数据分别为 50.8、50.6、50.9,如果转化为同比概
念则基本上呈现出一个匀速修复的状态,但仍处于负增长区间。需求端:4、5月出口连续超预期
的主要原因是防疫物资的出口,防疫物资出口后续可能继续与传统出口商品呈现“此消彼长”的
状态,从而平滑外需冲击;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主要的支撑主要来自于基建以及房地产,4月中下
旬开始的项目赶工以及后续专项债募资持续将继续推动基建投资增速走高,制造业投资则继续保
持微弱反弹;消费方面依旧没有出现补偿性消费的迹象,汽车消费的恢复仍在继续但速度开始放
缓。通胀方面,CPI同比在猪肉价格的带动下趋于下行,而 PPI同比可能已在 5月份见底,后续
将进入缓慢的修复过程。货币政策二季度总体宽松,但在内外部环境变化下相机抉择微调较快,
在疫情仍处于发酵期间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结合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齐发力,引导利率快速下行,
但随着 4月份开始宏观经济指标呈现良好回升迹象,货币政策也从最为宽松的对冲疫情非常态模
式回归常态,更加注重通过改革、规范、疏通等方式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海外方面,二季度
海外疫情持续,且爆发重点从发达经济体进一步向新兴市场蔓延,欧洲的疫情发展形势较为稳定,
而美国由于叠加游行示威活动的影响疫情出现反复,随着复产复工的进行,后续海外疫情变化仍
需要保持关注。而从海外经济基本面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发达还是新兴市场,在遭受疫情冲击之
后均开始出现环比改善的迹象,PMI、零售、就业等数据均在二季度后期出现边际反弹,但整体经
济在未来一段时间陷入技术性衰退仍是大概率事件,外需的冲击依然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但
防疫物资出口在平滑冲击的幅度、缩短冲击的时长。海外央行的宽松操作仍在加码,宽松幅度事
实上正在接近金融危机时的高点,宽松的海外流动性环境对我国较为友好。
市场表现上,二季度债券收益率触底反弹。虽然自 3月份开始我国逐步推进复工复产,整体
经济数据也在二季度开始体现出明显的环比改善走势,但 4月份央行超预期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
利率,以及海外疫情的发酵,将短端资金价格明显拉低,中国国债收益率也进一步创新低,4月 8
日 10年期国债收益率收于本轮最低位 2.48%,而此后央行货币政策开始收敛,并通过多种工具传
递出更多的“宽信用”的意愿,债券收益率水平开始出现明显反弹,日内的收益率波动也加大。
截至 6月 30日,一年期国开债上行 34bp至 2.19%,三年期国开债上行 40bp至 2.72%,五年期国
开债上行 33bp至 2.94%,十年期国开债上行 15bp至 3.10%。
本基金主要配置跟封闭期严格期限匹配的政策性金融债和普通商业银行金融债。6月份市场
调整后,组合择机增加了仓位。
展望三季度,目前整体宏观场景已由“衰退”转向“复苏”,二季度实际 GDP增速预计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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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至 2%-3%,预计三季度将进一步修复至潜在增速附近,其中基建投资将进一步明显发力,政府
债券继续发行也将带动社融等指标继续上行。在“稳就业保民生”的核心诉求之下,关注三季度
就业方面可能出现的脉冲式冲击,政策将如何应对也可能对相关行业造成影响。从价格指标来看,
PPI同比大概率在 5月份已经见底,此后逐步向上修复,而在库存去化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下这个
过程将会较为缓慢,价格因素也将带动企业盈利增速继续缓慢回升,叠加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对
于“宽信用”的重视,整体上看权益资产的表现将好于债券资产。
因此对三季度债券较为谨慎,预计债券震荡偏弱,中枢继续小幅上行,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
素:1、经济改善的趋势延续。三季度是财政政策集中落地见效期,按资金投入以及全年目标推算
基建投资仍较快;地产投资在新开工回升和建安投资支撑下,仍有进一步改善空间;制造业投资
较弱,但进出口的边际改善对其仍有正向拉动。2、货币政策边际收敛的基调仍将延续。经济恢复
良好给货币政策微调更多的底气,而且从历史看货币政策的微调一般都要延续一个季度及以上。3、
较为平坦化的收益率曲线使长债易上难下。目前债券收益率曲线较为平坦,基本反映了资金收紧
和经济弱复苏预期,在货币政策没有松动前提下长债难有下行空间。4、但我们也看到,疫情毕竟
对经济造成了伤害,经济在刺激政策效果消退后仍有走弱压力,债券上行的空间仍是可控的。
本基金后续继续择机增配跟封闭期严格期限匹配的政策性金融债和普通商业银行金融债。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0年 2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6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564,218,020.45 98.92
其中:债券 10,564,218,020.45 98.9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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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52,268.95 0.03
8 其他资产 113,039,369.32 1.06
9 合计 10,680,009,658.7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564,218,020.45 131.1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663,613,344.44 57.8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564,218,020.45 131.11
注: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公允价值部分以摊余成本列示。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80204 18国开 04 33,800,000 3,529,337,081.71 43.80
2 2020007 20北京银行小微债 01 7,900,000 790,024,711.26 9.80
3 2028007 20中信银行小微债 01 7,900,000 790,022,675.77 9.80
4 2028005 20中国银行小微债 01 7,900,000 790,011,388.13 9.80
5 160407 16农发 07 7,700,000 779,550,753.29 9.67
注: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公允价值部分以摊余成本列示。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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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169)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28号)。其因个人消费贷款被
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投资股权、个别个人商办用房贷款违反房地产调控政策、同业投资通过
信托通道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
条的规定,被处以 110万元罚款。
2019 年 9月 25 日,北京银行因员工大额消费贷款违规行为长期未有效整改、同业业务专营
部门制改革不到位、同业投资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
决字(2019)38号),被处以 100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北京银行进行了投资。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股票代码:601998,3988.HK)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4
号)。其因中国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被处以 27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中国银行进行了投资。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股票代码:601998)于 2019 年 8 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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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19〕12号)。其因
未按规定提供报表且逾期未改正;错报、漏报银行业监管统计资料;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重要信息
系统运营中断事件等多项问题,违反了《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04年
第 6号)第八条、第三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九条等规定,被没
收违法所得 33.6677万元,罚款 2190万元,合计 2223.6677万元。
2020 年 4月 20 日,中信银行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
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47条等规定,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9号),被处以 160万元罚款。
2020 年 2月 20 日,中信银行因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受托支付不符合监管规定等问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10号),被处以 2020万元罚款。
2020年 3月,中信银行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
违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
护的监管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被立案调查。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中信银行进行了投资。
4、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537.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3,030,832.1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3,039,369.32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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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952,686,944.9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52,686,944.9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封闭运作。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构 1 20200401-20200630 2,999,999,000.00 - - 2,999,999,000.00 37.72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
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
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
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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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
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
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弘利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