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 指数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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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 2021年 1月 20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年 10月 1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84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月 1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5,577,206.79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
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
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
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主要按照标
的指数的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
相应调整,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
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
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
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
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收益率*95%+
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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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
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
债 50指数 A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
换债 50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435 00843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2,607,626.89份 12,969,579.90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年 10月 1日 - 2020年 12月 31日 )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
指数 A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
指数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24,962.55 -21,723.56
2.本期利润 867,114.84 231,642.7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2 0.010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041,855.04 13,253,805.8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29 1.021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
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指数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9% 0.43% 1.29% 0.37% -0.30% 0.06%
过去六个月 5.49% 0.71% 4.74% 0.59% 0.75% 0.1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2.29% 0.63% 1.58% 0.55% 0.71%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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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指数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6% 0.43% 1.29% 0.37% -0.33% 0.06%
过去六个月 5.43% 0.71% 4.74% 0.59% 0.69% 0.1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2.19% 0.63% 1.58% 0.55% 0.61% 0.0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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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年 1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
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 2020年 1月 16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末已完成建仓
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李家春
长信利丰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可转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
信利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
信利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
信利富债券型
2020年 1月
16日
- 21年
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
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
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2018年 7月加入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决
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兼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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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中证可转
债及可交换债
券 5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尚一年
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和长信稳健
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总
经理助理、投
资决策委员会
执行委员
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可
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尚一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长信稳健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倪伟
长信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中
证可转债及可
交换债券 5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利
众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和长信利尚一
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20年 2月
12日
- 5年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 7月加入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中证可转债及
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和长信利
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基金经理的日期根据对外披露
的公告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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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
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
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
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未
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权益市场震荡上行,板块各有轮动,顺应经济复苏的有色金属、家电汽车以及光伏等
表现较好,有产业政策加持的新能源,军工等板块涨幅居前。债券市场持续受到资金面和供给的
影响,收益率一度平坦化上行。临近年末在央行维稳和政策表态下,市场逐步恢复信心,资金面
也较为宽松,收益率有所下行。转债市场受到权益结构性机会和信用冲击的双重影响,大小盘及
高低价转债表现较为分化,特别是中低价转债在 12月份出现了明显的估值调整。
四季度,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指数上 1.36%,大盘转债估值水平合理,在权益市场没有系
统性风险情况下回调空间有限。我们保持了对中证转债及可交债 50指数的复制跟踪以及适当的流
动性应对申赎。
一季度关注权益市场可能的春季行情机会对转债市场的驱动以及转债市场自身估值分化的演
绎。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保持审慎严谨的态度,加强流动性管理,控制跟踪误差,力争为投资者
获取更好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类份额净值为 1.022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 1.0229元,本报告期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9%,本基金 C类份额净值为 1.021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 1.0219元,本报
告期 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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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0,613,704.96 97.66
其中:债券 80,613,704.96 97.6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79,484.47 1.91
8 其他资产 353,577.18 0.43
9 合计 82,546,766.61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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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债券 4,019,600.00 5.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19,600.00 5.2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76,594,104.96 99.0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0,613,704.96 104.29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52,710 6,529,714.80 8.45
2 110075 南航转债 42,550 5,365,129.50 6.94
3 113021 中信转债 48,690 5,122,674.90 6.63
4 110059 浦发转债 45,000 4,581,000.00 5.93
5 110053 苏银转债 40,000 4,330,400.00 5.6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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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保监罚决字〔2020〕5 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
经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
法违规行为:分户账明细记录应报未报;关键且应报字段漏报或填报错误;向检查组提供与事实不
符的材料;账户设置不能如实反映业务实际。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合计 160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8
月 10日收到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2号),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经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13 年至 2018 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事实: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同业投资资金
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
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
未尽职;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办理无
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处罚款共计 2100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0年 12月 25日收到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国家开发银行:一、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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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二、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贷款项目存在资本金违规抽
回情况;三、违规变相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四、设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以贷转存,虚增存款;
五、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六、向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主体批量转让不良信贷资产;七、违规进
行信贷资产拆分转让,隐匿信贷资产质量;八、向棚改业务代理结算行强制搭售低收益理财产品;
九、扶贫贷款存贷挂钩;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未真正用于扶贫
搬迁;十一、未落实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监管要求;十二、以贷款方式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
同业融资,未纳入同业借款业务管理;十三、以协定存款方式吸收同业存款,未纳入同业存款业
务管理;十四、风险隔离不到位,违规开展资金池理财业务;十五、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
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十六、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十七、利
用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子公司间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十八、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十九、
收取财务顾问费质价不符;二十、利用银团贷款承诺费浮利分费;二十一、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
改说明材料;二十二、未如实提供信贷资产转让台账;二十三、案件信息迟报、瞒报;二十四、
对以往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国别风险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
定对国家开发银行罚款 4880万元。
对如上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公司研究部门按照内部研究工作规范对该证券进行分析后
将其列入基金投资对象备选库。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具体市场情况独立作出投资决
策。该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与分析,认为此事件未
对该证券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本基金投资于该证券的投资决策过程符合制度规
定的投资权限范围与投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七名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
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543.8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8,103.79
5 应收申购款 4,929.53
6 其他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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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 -
8 合计 353,577.1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6,529,714.80 8.45
2 113021 中信转债 5,122,674.90 6.63
3 110059 浦发转债 4,581,000.00 5.93
4 110053 苏银转债 4,330,400.00 5.60
5 113013 国君转债 1,997,705.60 2.58
6 113026 核能转债 1,551,150.00 2.01
7 128112 歌尔转 2 1,484,150.40 1.92
8 127012 招路转债 1,044,100.00 1.35
9 110051 中天转债 1,036,195.60 1.34
10 110061 川投转债 1,028,452.20 1.33
11 113008 电气转债 1,015,951.20 1.31
12 110066 盛屯转债 941,752.50 1.22
13 128108 蓝帆转债 824,606.20 1.07
14 110065 淮矿转债 771,732.00 1.00
15 110043 无锡转债 757,167.60 0.98
16 110062 烽火转债 756,977.60 0.98
17 128083 新北转债 741,790.00 0.96
18 110067 华安转债 722,282.40 0.93
19 113014 林洋转债 712,215.00 0.92
20 110048 福能转债 686,764.00 0.89
21 128048 张行转债 679,320.00 0.88
22 128081 海亮转债 676,203.00 0.87
23 113024 核建转债 659,685.00 0.85
24 113009 广汽转债 644,239.20 0.83
25 110045 海澜转债 623,195.60 0.81
26 113034 滨化转债 611,020.90 0.79
27 128107 交科转债 586,547.36 0.76
28 128109 楚江转债 357,060.00 0.46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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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指数 A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指数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8,620,816.78 33,058,763.2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88,802.11 126,593.9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6,201,992.00 20,215,777.2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607,626.89 12,969,579.9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20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16日
30,001,700.00 0.00 30,001,700.00 0.00 0.00%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 指数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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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
49,999,000.00 0.00 0.00 49,999,000.00 66.16%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可能会影响基金投资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增加变现
成本。同时,按照净值计算尾差处理规则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异常上涨或下跌。
2、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条件,导致同期中小投资者小
额赎回面临部分延期办理的情况。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引起基金资产总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投
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 50 指数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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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