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2
第二部分 释义 ..............................................................................................................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4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4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6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8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8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8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0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22
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重要提示
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信用互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
案》,内容包括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取消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及分
级运作机制、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修改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
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合同终止等内容,更名为“国泰信用互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事项。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20年3
月19日起,由《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
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733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为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国泰信用互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运作风险、流动
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
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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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
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
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
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年度更新,
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2020年
2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由国泰信用互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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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信用互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信用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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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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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6、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
机构
27、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日,原《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取消基金份
额上市交易及分级运作机制、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修改基金的投资、基金资
产估值、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合同终止等内容,更名为
“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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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
告,在本基金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
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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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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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92年10月在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1992年11月至1998年2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15
年8月任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
书记,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2016
年8月至11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监
事长、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至2020
年4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
财务部。2008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年3月至今,
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
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建投华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
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
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
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
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
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
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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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
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2019
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主
管。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
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至1994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
理经理;1994年至1996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
至1998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至2017年任忠
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今
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2017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
代表。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西北电力集
团物资总公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年8月至2000年5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2000年6月至2005年8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任成本
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2005年8月至2012年10月,在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2年10
月至2014年11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任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14年11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委委员。
2019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4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
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
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
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
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
兼任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5年5月
起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
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
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
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
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年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
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
表。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年7
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
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
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汉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中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年6月至1999年1月在中
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
师。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
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
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任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年3月至
2016年7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年1月至2016
年11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2017年5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起
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
工作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2006年7月
至2012年8月工作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2007年4月至2008年
2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任建投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起先后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