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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2 年 08 月 02 日
报告送出日: 2022 年 08 月 24 日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嘉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86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5月21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981,607.72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
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充分使用定量和定性分
析工具预判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方向,进而确定
资产在组合久期,杠杆比例以及期限结构的合理配
置。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大类资
产轮动分析框架,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细分标
的,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资产风险溢价。本基金采
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息差策略、个
券挖掘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基金管理人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 属 分 级 基金 的 基金 简
称: 前海联合泳嘉纯债A 前海联合泳嘉纯债C
下 属 分 级 基金 的 交易 代
码: 008698 00869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
份额总额 491,304.77 份 490,302.95 份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情况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9]2493号
《关于准予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
由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
币340,483,126.86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0)第
441ZC001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5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0,483,127.7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0.86份基
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
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认
购费、申购费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
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不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的,
称为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具体为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款存单的主体评级等级需为AAA级。本基金不投资于
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同时本基金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
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20%。
根据《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新疆前海
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发布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
(二)、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
人于2022年6月21日,发布《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
《关于终止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2022年7月26日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通过,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
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三)、最后运作日及清算期间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07 月 27 日,清算期为 2022 年 07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08 月 02 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所有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
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07 月 2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07 月 27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4,306.20
结算备付金 1,382.91
存出保证金 42.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5,549.10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705,549.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2,390.81
应收利息
应收申购款
资产总计 1,023,671.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6.87
应付托管费 75.60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0.93
应付交易费用
应交税费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453.4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81,607.72
未分配利润 41,610.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3,218.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3,671.40
注:1、报告截止日2022年7月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前海联合泳嘉纯债A净值
1.0435元,份额总额491,304.77 份;前海联合泳嘉纯债C净值1.0413元,份额总额
490,302.95 份。
2、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债券投资所列金额包含对应应计
利息。
3、本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 2022 年 0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08 月 02 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包括:律师费
20,000.00元,审计费10,000.00元。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1,382.91元,结算保证金为42.38元,该款项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将按照结算规则,逐步划回托管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 70.87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
1.96元;上述款项预计于 2022 年 09 月 21 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证券清算款为 302,390.81元,该款项于 2022 年 07 月
28 日划入托管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为 705,549.10
元该资产已于 2022 年 07 月 28 日前全部卖出清算金额为 705,706.97元,已全
部划入基金托管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 226.87元,应付托管费为 75.60元,应付
销售服务费为 150.93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08 月 02 日支付。
(四)、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项目 清算报告期间:2022 年 07 月 28 日
至 2022年 08 月 02 日
一、收入 266.32
1.利息收入 108.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8.45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5.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55.87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102.00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填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二、费用 30,000.00
1、管理人报酬
2、托管费
3、受托费
4、销售服务费
5、投资顾问费
6、交易费用
7、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税金及附加
9、其他费用 3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29,733.6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29,733.68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07 月 27 日
基金净资产
1,023,218.00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29,733.68
减:赎回金额(含费用及赎回费收
入)
二、2022 年 08 月 02 日基金净资产 993,484.32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 2022 年 08 月 02 日,
本基金剩余财产为 993,484.32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2 年 08 月 03
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
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
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
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
报告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07 月 27 日(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08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