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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 A类基金份额: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A,008743C类基金份额: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C,008744E类基金份额: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E,021153
基金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4月25日。截至2025年5月12日日终,本基金
已连续3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5年5月30日日终,本基金
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
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
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5月13日起暂停本基金
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
办理。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5年6月3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
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5年6月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
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
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
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