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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1年9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8824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9月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一年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姚航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9月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4年4月26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内,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发生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进行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和久期、类属配置,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投资收益。 (一)封闭期策略 1、类属配置策略,2、久期管理策略,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4、杠杆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
1,000,000≤M<2,000,000 0.5%
2,000,000≤M<5,000,000 0.3%
M≥5,000,000 5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
7日≤N<30日 0.1%
N≥30日 0.0%
注:上述表格中的申购费率适用投资本基金的非养老金客户。对于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中心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但对于上述表格中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养老金客户则按上
述表格中的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受限资产,因此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
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
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
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
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
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
失。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
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2、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
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
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
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
确定性风险。
4、《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内,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
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5、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特定机构投资者
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份额基金财产,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大幅波
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现的特殊
事件。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
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3)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出现基金管理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形,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6、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
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
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
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
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
失。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受限资产,因此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
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
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