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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关于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约定,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8月23日,并于2023年8月24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方案已经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信建投桂企债
基金代码:008952(中信建投桂企债A)、008953(中信建投桂企债C)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6月4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8月23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8月22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2023年8月24日),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2023年8月23日为本基金运作的最后一日。
三、本基金的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3年8月24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指定人员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制作《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基金清算报告”),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基金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基金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9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清算报告等备案文件。
四、本基金的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根据基金清算报告的安排,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8日。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3年9月8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3年9月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275,354.49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为4,301,791.59元(含应计存款利息575.50元),未变现其他资产为717.11元,未了结负债为27,154.21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3年9月9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及结算保证金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全部资产,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截至清算款划款日未变现的应收利息(不含清算款划出日当日的应收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本次清算款划出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资产回收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与实际返还金额的差额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截至本次清算款划出日(2023年10月12日)前一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如下表所示:
五、其他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23年10月12日将本次清算款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至登记机构清算账户,登记机构于当日从登记机构清算账户将清算款划至各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将投资者清算款划至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的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安排为准。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关于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3、《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的法律意见》
七、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