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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由于2024年10月11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于2024年10月11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上述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基金列表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暂停办理的业务
A类:015303
C类:015304 鹏扬丰融价值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
A类:009102
C类:009103 鹏扬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15217
C类:015218 鹏扬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13461
C类:013462 鹏扬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若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的不便。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968-6688,了解或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