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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5 月 17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5
四、清盘事项说明 ............................................................................................................................................. 5
五、清算情况 ...................................................................................................................................................... 6
六、 备查文件.................................................................................................................................................... 9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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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12 号文《关于准予永赢竞
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永赢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到 2020 年 4 月 17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
字第 61090672_B08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
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永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 2023 年 4 月 22 日。截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日终,本基金
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
日,本基金资产规模低于人民币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为 2023 年 4 月 22 日,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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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0091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4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 A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140 018259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12 号文《关于准予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等规定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到 2020 年 4 月 17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
为 50,129,511.77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795 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
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
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发
布的《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 2023 年 4 月 22 日。截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
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后的对应自然日,本基金资产规模低于人民币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
同》 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4 月 22 日,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
运作。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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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4 月 22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311,469.30
结算备付金 144,229.03
存出保证金 45,056.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854,577.55
应收清算款 13,023,838.97
资产总计 56,379,171.46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4,024,242.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584.22
应付托管费 8,764.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3.03
其他负债 144,480.39
负债合计 14,230,074.6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30,979,758.28
未分配利润 11,169,338.55
净资产合计 42,149,096.8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6,379,171.46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
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同时,《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
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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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
他情形;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竞争
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
2023 年 4 月 22 日。截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的情形(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本基金资产规模低于人民
币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
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故本
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3 年 4 月 23 日。
3、清算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
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
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3,311,469.30 元,其中存放于托管账户
金额为人民币 3,308,429.76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3,039.54 元。上述应计银行
存款利息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之后划入托管账户。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44,229.03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57,627.63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
利息人民币 318.49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
备付金人民币 85,773.46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509.45 元。上述款项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之后划入托管账户。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45,056.61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8,506.53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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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人民币 28.36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
金人民币 26,481.60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40.12 元。上述款项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之后划入托管账户。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39,854,577.55 元,已于清算期间
全部处置变现。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 13,023,838.97 元,已于清算期间全部
划入托管账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4,024,242.94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
间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2,584.2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8,764.05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3.03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44,480.39 元。其中应付交易费用为人
民币 31,562.69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支付;应付赎回费人民币 20,659.61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应付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人民币 40,000.00 元,
应付清算财务报表审计费人民币 15,000.00 元,应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26,666.67 元,
应付律师费人民币 10,000.00 元,应付汇划手续费人民币 591.42 元,上述款项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之后支付。
3、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3年4月23日
至2023年5月4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10,109.93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注2) -292,048.8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注3) 212,466.71
4、其他收入(注4) 6,033.70
清算收益小计(损失以“-”号填列) -63,438.52
二、清算费用
1、其他费用(注5) -609.93
清算费用小计(注6) -609.93
三、清算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64,048.45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止
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9,133.47 元,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947.04 元,存出保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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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29.42 元。经基金管理人确认,上述利息款项以及截至划付清算款前一日
仍有未变现的资产(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及其利息、存出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由基
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将于划付清算款前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2023 年 5
月 5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属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期后的结息日或结算备付金与存出保证金调
整日后退还给基金管理人,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注 2:投资收益系本次清算期间卖出股票所致,其中,卖出股票差价收入(卖出股票成交金
额减去所卖出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人民币-215,070.06 元,因卖出股票而支付的红利补
税款人民币 137.08 元以及卖出股票产生的交易费用人民币 76,841.72 元作为投资收益的扣
减项。
注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清算期间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所致,为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注 4: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的基金赎回费收入人民币 4,536.06 元和基金转换费收入人民币
1,497.64 元。
注 5:其他费用系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费人民币 589.60 元和证券组合费人民币 20.33 元,
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注 6:根据《基金合同》,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4月22日基金净资产 42,149,096.8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净损失以“ -”号填列) -64,048.45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2023年4月24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14,111,276.77
二、 2023年5月4日基金净资产 27,973,771.61
根据《基金合同》及《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
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23年5月4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7,973,771.61元。
截至2023年5月4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
款(不含应计利息)余额共计人民币27,863,594.59元。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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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
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六、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在网站登载清算报告
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