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2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次三年的
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
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
份额,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
在后续日历年中的对应日期, 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
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81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0年7月9日至自2020年7月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7月1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8,34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5,942,070,680.8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942,070,680.87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5,942,070,680.87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394,224.8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74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期 2020年7月14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ongd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
电话(4009-100-8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
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
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
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