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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9303
下属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303
下属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304
基金管理人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1月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5年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吕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1月1日
其他 (一)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决定是否进入开放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的,基金将在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将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封闭期结束后,基金暂不开放申购、转换转入等相关业务。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该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且不收取赎回费。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该开放期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3、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扣除相关费用后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二)暂停运作期间,基金可暂停披露基金净值信息。报告期内未开展任何投资运作的,基金可暂停披露定期报告,亦可不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运作或重启基金运作的,应当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三)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四)暂停运作期间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暂停运作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二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定期封闭的运作特性,在有效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3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1)封闭期配置策略(2)放大策略(3)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2、开放期投资策略;3、受禁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至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0.4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30% 非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2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群体
M<100万 0.04%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03% 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02% 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体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00% -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A 0.00% 销售机构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C 0.1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21%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开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3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特有风险、受禁证券风
险、税负增加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
风险等。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1、定期开放运作的风险
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每5年开放一次,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基金
不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可通过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来实现本基金的流动性,但在封闭期内本
基金不开通申购赎回。本基金在开放期结束后进入下一封闭运作期,如投资者在开放期不赎回基金份额,
则需持有本基金至下一封闭期结束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赎回本基
金的流动性风险。
2、资产配置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3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基金运作过程中将可
能面临一段时间内债券仓位不足80%,由此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影响,请投资者知悉上述投资安排。
3、持有至到期策略相关风险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
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在融资成本及市场风险发生变化等不同市场环境下,
本基金无法灵活地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由此可能给本基金资产造成不利影响。
4、摊余成本法估值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
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据此计算的资产净值与按市场
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可能存在偏差。本基金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金融资产
是否发生减值,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
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对净值表现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特殊情况下,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
置。若本基金提前处置相应的固定收益品种,资产变现价格与摊余成本法估值价格的差异将于变现当日集
中反映,从而可能对净值表现产生不利影响。请投资者充分了解按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
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资产净值之间的偏差并知悉由此带来的风险。
5、基金暂停运作的风险
发生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暂停运作”约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运作,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本基金暂停运作,投资人全部已确认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赎回,投资人将承担
开放期期间的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此外,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
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
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扣除相关费用后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
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最终赎
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qhfunds.com]、客服电话[400-620-660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