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恒裕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恒裕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3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5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 《博时恒裕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及《博时恒裕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0年8月17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11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8月1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11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8月17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恒裕持有期混合A 博时恒裕持有期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9332 009333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赎回、转换转出 是 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4)博时恒裕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0年8月17日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本基金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详细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发布的《博时恒裕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起六个月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成立于2020年5月18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0年11月18日。本基金自2020年8月17日起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当日如有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那么首个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1年2月18日(即首笔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六个月后的对应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此类推,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份额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将该类份额全部赎回。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六个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恒裕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A类是否开通赎回 C类是否开通赎回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9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是 是
10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是 是
1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1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8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9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1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22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3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3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3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1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4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4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5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5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5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8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5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6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6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10月14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恒裕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