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4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8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科技创新一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0]50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0 年 7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 8 月 4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8,85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54,696,212.5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
218,815.3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654,696,212.53
利息结转的份额 218,815.33
合计 654,915,027.8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1,599,058.0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20年 8 月 5 日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若该年度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