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6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
基金主代码 0023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0年6月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6月1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6月10日
各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A 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C
各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02337 009459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3个月,在3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3个月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原创金合信尊盈纯债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对应的第3个月的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3个月的对日或该3个月的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
2.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创金合信尊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关于创金合信尊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提示性公告》,自2020年6月9日起,“创金合信尊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同日起,《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原《创金合信尊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创金合信尊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失效。
(2)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的3个月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3个月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是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不得高于基金总份额的50%。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申购起点及申购费率适用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申购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100万元(不含)以下 0.30%
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0.15%
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0.10%
1000万元(含)以上 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无需缴纳申购费用。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转入开放日:本基金从2020年6月10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转入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计算方式、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发布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执行。
(2)根据《关于创金合信尊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3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2日),原创金合信尊盈纯债债券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交转换申请,将原基金份额转换为变更注册后的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C类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换申请确认日开始计算,本次转换不收取转换费用;若客户在《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3个交易日内未提交转换申请,则原基金份额维持转型实施日的转换结果(即转换为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型实施日(即2020年6月9日)开始计算。在《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3个交易日后(即自2020年6月13日起),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通事项说明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需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传真:0755-82551924
联系人:欧小娟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6.2非直销机构
关于非直销机构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季安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