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景轩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景轩中高等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4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9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景轩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轩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9月7日
赎回(含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9月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景轩中高等级债券A 大成景轩中高等级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495 00949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含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2、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
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份额申购费率 C类份额申购费率
M 0.80% 0
100万≤M 0.50%
200万≤M 0.30%
M≥500万 1000元/笔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申购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
a.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b.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80%,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0.80%)=39,682.54元
申购费用=40,000-39,682.54=317.46元
申购份额=39,682.54/1.0400=38,156.29份
即: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可得到38,156.29份A类基金份额。
(3)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00/1.0400=38,461.54份
即: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C类基金份额。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
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做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T) A类份额赎回费率 C类份额赎回费率
T 1.5% 1.5%
7天≤T 0.1% 0
T≥30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
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0.00=10,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万份A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年,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00.00元。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0.00=10,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万份C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年,假设赎回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00.00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
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
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
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
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
金之间的转换。本基金转换转出的单笔最低份额为10份。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直销网点(含大成基
金网上交易),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之营业网点。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公
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的说明。
基金转换的原则:
(1)“份额申请”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2)“定向转换”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
基金和转入基金名称。
(3)“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
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
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
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
请将不予以顺延。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
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
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在深圳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7.2 代销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
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客服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0-002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大成景轩中
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投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
金销售相关事宜。
(4)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
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的程序,并及时公告。
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