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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3年6月13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3年6月22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0年5月7日证监许可[2020]873
号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中债1-3年农
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并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4月26日起,至2023
年5月21日17:00止。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
自2023年5月2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
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21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
止。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
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
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28日。
4、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
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5、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
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
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
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
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策略
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划分债券层级、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和
逐步调整建仓。
(1)划分债券层级
本基金根据债券的剩余期限将标的指数成份券划分层级,按照分层抽样的原
理,确定各层级成份券及其权重。
(2)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
分层完成后,本基金在各层级成份券内利用动态最优化或随机抽样等方法筛
选出与各层级总体风险收益特征(例如久期、凸性等)相近的且流动性较好(主
要考虑发行规模、日均成交金额、期间成交天数等指标)的个券组合,或部分投
资于非成份券,以更好地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
(3)逐步建仓
本基金将根据实际的市场流动性情况和市场投资机会逐步建仓。
2、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策略
(1)定期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每月评估投资组合整体以及各层级债券与标的指数的偏离情
况,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组合总体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并缩小跟
踪误差。
(2)不定期调整
当发生较大的申购赎回、组合中债券派息、债券到期以及市场波动剧烈等情
况,导致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出现偏离,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交易成
本、偏离程度等因素,对投资组合进行不定期的动态调整以缩小跟踪误差。
6、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税后)*5%。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
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
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
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5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23年5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43,009.24
结算备付金 21.42
存出保证金 479.64
应收清算款 714,280.40
应收申购款 599.75
资产总计 858,390.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0.48
应付管理人报酬 89.01
应付托管费 29.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40
其他负债 139,432.33
负债合计 139,575.9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32,817.88
未分配利润 -14,003.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8,814.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58,390.45
注:报告截止日2023年5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732,817.88份,其中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A基金份额总额469,303.81
份,基金份额净值0.9812元;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C基金份额总额
263,514.07份,基金份额净值0.9804元。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5月7日证监许可
[2020]873号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至
2020年9月2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28日生效。首
次设立募集规模为6,510,119,885.67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均为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
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
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剩余期限在1年至3年(包含1年和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债
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2、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5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建信
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23年5月2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
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
了呈报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
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
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角度出发,除银行直接扣付的划款手续费和清算审计费外,自清算起始日起,
与本基金的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43,009.24元,其中包含应计利
息人民币3,202.60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共计提利息人民币675.30元。截至
清算期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94,599.64元,其中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余
额为人民币3,877.90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
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21.42元,为应计上海结算备
付金利息为人民币21.42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
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479.64元,均为上海存出保证
金,其中包含上海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14元。清算期间,产生上海
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8.04元,计提上海存出保证金账户利息人民币0.42元。截至
清算期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518.10元,其中上海存出保证金为人
民币516.54元,上海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56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
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599.75元,清算期间产生应收
申购款为人民币10.00元,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714,280.40元,截至清算
结束日,该款项已全部划转至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0.48元,清算期间产生应付赎
回款为人民币125,868.25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89.01元,该款项已于清
算期间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9.68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
间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4.40元,该款项已于清
算期间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39,432.33元,其中应付交易费
用为人民币905.75元,应付指数使用费为人民币29,120.85元,预提审计费为人
民币62,630.47元,预提信披费为人民币41,533.56元,预提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5,241.70元。上述款项均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23年5月24日起
至2023年6月13日止的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675.72
清算收入小计 675.72
二、清算费用
银行手续费 265.00
账户维护费 758.30
指数使用费 0.03
其他 -2,430.47
清算费用小计 -1,407.14
三、清算净收益 2,082.86
注1:利息收入包括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建信中债1-3年农发债A(基金代码:009554)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5月23日基金净资产 460,470.9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510.82
加:2023年5月24日确认的应收申购款 10.00
减:2023年5月24日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30,372.70
二、2023年6月13日基金资产净值 431,619.07
建信中债1-3年农发债C(基金代码:009555)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5月23日基金净资产 258,343.6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72.04
减:2023年5月24日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95,495.55
二、2023年6月13日基金资产净值 163,420.09
注: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23年6月13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
财产为人民币595,039.16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
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
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进行分配。
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
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
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清算期结束日
后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在支付清算
款时将一并计算并支付给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报告出具日期:2023年6月13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