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5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83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0年6月16日
至2020年6月2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6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00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357,119,101.1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52,951.3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57,119,101.18
利息结转的份额 52,951.30
合计 357,172,052.4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76823.4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495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年6月30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三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三年的对应日。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日历月不存在该日的,则为对应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期为5(含)至15(含)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拟设定封闭期,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包括该日)之间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后次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第6年的对应日(不包括该日),以此类推。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日历月不存在该日的,则为对应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